《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:无障碍设施符号》GBT 10001.9—2008
发布时间:2015-12-30 18:28 浏览量:
由我院制定的GB/T 10001.9—2008 《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:无障碍设施符号》已于2009年正式实施。自1月30日以来,法制晚报、京华时报、新京报、重庆晚报、新浪网、搜狐网、央视网、联合早报网等很多媒体和网站对此进行了大量报道,并对标准的主要内容做了相关的介绍和宣传,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
随着我国近几年残疾人事业的迅速发展和残奥会的成功举办,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,并努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心和帮助,很多公共场所都为残疾人提供了专用的服务设施,但由于缺少符合国家标准的图形符号,因而不能正确地引导残疾人方便自如地使用这些服务设施,给残疾人带来了诸多不便。为此,我院根据相关部门和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制定了GB/T 10001.9 《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:无障碍设施符号》。该标准规定了视力障碍、行走障碍、听力障碍等15个供残疾人、老年人、伤病人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使用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。这些图形符号广泛适用于机场、车站、码头、商场、医院、银行、邮局、学校、公园、各类场馆等公共场所,也适用于运输工具和其他服务设施。此外,它还适用于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的位置标志、导向标志、平面示意图、信息板、街区导向图等导向要素的设计。
该标准是我国首个专门为弱势群体而制定的图形符号国家标准,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,更体现了我国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重视和关怀,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残疾人事业的发展,为创造和 谐社会做出贡献。